据东方网等报道:10月29日晚,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、副局长林嘉祥“因公务”在该市南山区梅园酒楼吃喝,竟然涉嫌猥亵一名11岁漂亮女童,事后还嚣张地称他是“交通部派下来的”,“我就是干了,怎么样?”其骄蛮之态,宛然流氓,人们怎么也想象不出,这样的厅局级官员是怎么提拔起来的?
此事经媒体曝光后,立即成为举国大丑闻,中央交通部已派员查处,林嘉祥这一回恐怕是完蛋了,因为他猥亵女童,已涉嫌刑事犯罪,并非“感情作风”问题,此账是要算的。
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一位海事方面的官员,到了社会上为何竟如此狂妄下作?大约此等人在其所辖的统治区域内,平时作威作福惯了,见女性(不论年龄大小)就想下手,想来已成为“习惯动作”,不知此公提拔前,上级党组织考察过没有?在党校培训时,是否接受过包括猥亵女童在内的猥亵妇女是犯罪行为的法制“启蒙教育”?我想此公肯定是法盲一个,否则他就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、酒楼公共场所公然猥亵女童了,若如此,则对林嘉祥一类的厅局级官员,党校学习阶段实在该恶补一下这种“启蒙法制”课了。
林嘉祥事件出来后,深圳海事局很快出来应对,一位副局长在10月31日下午的新闻通气会上称:他们的林书记是因为喝了酒的原因,因此他对“林嘉祥同志酒后的不当言行深表歉意”。这位副局长的表态,看来颇有深意,一是他将此明明系涉嫌刑事犯罪,轻描成是“不当言行”;二是他称犯事的原因系喝了酒的缘故,想化解成是“酒后乱性”。当然,副局长对党组书记犯事,是不方便随便评说的,他也只能这么说,我们也能理解。但若将林嘉祥丑行说成是“酒后乱性”,则就说服力不强,是把责任往酒上推了。须知,林嘉祥不是小混混,他受党多年教育,岂能如此迷性?况且,就算他平时是“情种”,但也须知人家的11岁女童是碰不得的,难道喝了几口酒就真迷乱了?观他犯事时那种底气十足的骄态,他并未说错话,也未忘记他那“高贵”的身份,岂是一个酒字就能掩盖的?我看他完全是“习惯成自然”了,他就是认为人家女孩小,不敢反抗他的暴行,才故意这么干的,他不是“酒后乱性”,而实在是流氓成性!想来某些龌龊场所,他有可能去“作过客”的,建议交通部纪委对他全面审查一下。
还有,这位“林嘉祥同志”当晚在新梅园酒楼吃喝,是公款还是家宴?若是公款,是否必要的公务?同桌还有谁?这种公款亦是人民血汗,岂可随便花费?若非是真正必须的公务,应视为违纪行为,也值得好好查一查。
林嘉祥猥亵女童,决不能视为酒后乱性,因为对方是未成年女孩,而猥亵未成年女孩和对成年女性的“见色起意”,完全是根本不同性质的问题,林嘉祥的酒喝得再多,他亦应分得清这起码的是非,况且当时他的言语并未错乱嘛,所以,任何人休想用醉酒来为他开脱。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